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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通知

2023-06-26 15:38:20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年3月10日前,学校组织校内报名工作。项目申报时间及学院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3月10日,国内导师、学院教务员、学院领导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学院教务员需打印《学院拟推荐联培生名单》,经院领导签字,于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23年3月15日前,学校进行校内选拔工作,确定意向性派出学生。

2023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现将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申请类别主要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留学期限一般为6—24个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可通过学校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人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应为户档在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④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⑤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⑥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6.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者,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选拔工作安排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安排

1. 2023年3月10日前,学校组织校内报名工作。申请人需登录“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左侧“学生联培申报”,点击“申报新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内容。“联培项目类型”请选择“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附件请上传:外文邀请信(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导师邀请信,小语种请附中文翻译件);研修计划;其他材料,包括外语水平证明(雅思、托福成绩)、获奖证书、科研发表复印件。

同时,申请人需完善系统内本人学籍信息,“个人联系方式”栏内信息务必完整、准确。

项目申报时间及学院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3月10日,国内导师、学院教务员、学院领导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学院教务员需打印《学院拟推荐联培生名单》,经院领导签字,于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2023年3月15日前,学校进行校内选拔工作,确定意向性派出学生。

3.202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研究生院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学生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后报留学基金委。

4.2023年5月,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公布录取名单。

(二)“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安排

1. 2023年5月10日前,学校组织校内报名工作。申请人需登录“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左侧“学生联培申报”,点击“申报新项目”,填报项目申报内容。“联培项目类型”请选择“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附件请上传:外文邀请信(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导师邀请信,小语种请附中文翻译件);研修计划(需国内导师签字);其他材料,包括外语水平证明(雅思、托福成绩)、获奖证书、科研发表复印件。

同时,申请人需完善系统内本人学籍信息,“个人联系方式”栏内信息务必完整、准确。

项目申报时间及学院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国内导师、学院教务员、学院领导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学院教务员需打印《学院拟推荐联培生名单》,经院领导签字,于2023年5月1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2023年5月16日前,学校进行校内选拔工作,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意向性派出学生。

3.2023年5月17日至5月31日,研究生院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学生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后报留学基金委。

4.2023年7月,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公布录取名单。

请大家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的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见官网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3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通知

原文链接:https://yjsy.uibe.edu.cn/cms/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6990&columnId=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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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通知

文章来源:https://yjsy.uibe.edu.cn/cms/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6990&columnId=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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