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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申报通知

2023-06-28 09:58:33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18日,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由导师完成在线审核;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8日,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关于启动2023年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选派和资助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度选拔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标准

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参会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A类会议可以随时申请,系统中填报为“2023年随时申报(A类会议)”。

特别地,如线上国际会议往年主办方举办地点均为国(境)外的,亦可申请资助,资助范围及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2.联合培养重点项目: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派往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新西兰五国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进行联合培养。派出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选派支持各学科围绕国家战略,重点资助学校特色专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资助期限为6-24个月,资助范围包括:在外期间奖学金、国际旅费及签证费等费用。其中,国际旅费及签证费采取据实报销的资助方式,限额1.8万元,在外期间奖学金标准参照下表执行。

序号 国别 资助标准(元/月)
1 美国 13000
2 英国 11500
3 加拿大 11500
4 澳大利亚 9500
5 新西兰 9700

3. 联合培养一般项目:选拔博士研究生赴国(境)外(除重点项目涉及国家)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为期6~12个月的学术交流活动。(资助期限为6-12个月,派出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助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二、申报流程

1.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18日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管理信息系统”(见官网),于“培养”的“出国交流”栏目中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由导师完成在线审核;

2. 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8日

【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联培博士申请人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人】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 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

【拟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联培博士申请人】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清单

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会议邀请信复印件(非必需,如有请附);

(3)录用论文全文(若无,请提供已有工作基础);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

b. 雅思考试成绩单;

c. WSK (PETS 5)考试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国家英语CET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单。

2. 联合培养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

(2)联合培养邀请信复印件;

(3)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表(英文,外导签字);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

b. 雅思考试成绩单;

c. WSK (PETS 5)考试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外方语言证明信(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须详细说明语言水平考核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各项结果)。

四、其它说明

1. 为方便广大师生使用,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操作手册以了解详情,并根据手册要求在线填写申请;

2. 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于培养工作-规章制度板块查看2022版《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国际会议目录》,获取会议信息;

3.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批学校资助赴国(境)外联合培养和参加国际会议各一次。

4. 优秀博士研究生培养对象和优势学科博士研究生在获批一次国际会议后,还可再申报一次国际会议资助。2023年1-2月份已参会的同学亦可申报会议资助,但需注意,如为线上参会且会议注册费已由导师报销的,不可再次报销会议注册费,但被全文录用且大会宣读的可申请宣读奖励。

5. 获批联合培养重点项目资助人员可在五国之间申请改派,如需在五国与非五国间改派,须在放弃资助资格后,在下一批次重新申请。

6. 申请人如有疑问,请加入QQ群(见官网),以便咨询交流。

五、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见官网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日

原文标题:关于启动2023年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gs.njust.edu.cn/b9/b1/c14686a30968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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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启动2023年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gs.njust.edu.cn/b9/b1/c14686a30968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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